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国共产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总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1/19

2019年1月19日上午9:30,立丰党总支在律所18层会议厅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国共产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总支委员会。会议由立丰党支部书记张用江同志主持,立丰所正式党员52人,请假4人,实到48人。

 

与会党员签到完毕,主持人张用江同志宣布选举大会正式开始。首先,全体起立,唱(奏)国歌。

 

1

宣读武汉市行业党委的批复文件

 

按照会议议程规定,首先,由占传德同志宣读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批准成立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的批复》(武律党[2018]20号),汪后新同志宣读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同意中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批复》。

 

2

通过选举办法

 

宋雪瑜同志宣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经全体党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该选举办法。

 

3

介绍候选人情况

主持人张用江宣布邢锦为本次选举大会监票人,孙燕、宋雪瑜两名同志担任计票人。立丰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人,按照差额为20%的要求,提出9名候选人,邢锦同志分别介绍了几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

投票选举

 

监票人邢锦同志确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检查票箱,发放选票。主持人张用江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以及投票纪律。

 

5

公布选举结果

 

张用江同志宣布选举结果:立丰党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52人,实际到会48人,发出48张选票,收回48张选票,均为有效票;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国共产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为占传德、张用江、汪后新、余德光、李黎、汪磊、易卉。

7位当选委员向全体党员致谢。

在集体起立,奏唱国际歌之后,张用江同志宣布大会结束,会后将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撰稿:宋雪瑜

编辑:熊敏

审核:汪磊、张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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