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19年1月4日下午14:30——16:30,立丰所党支部书记张用江主持召开第八届支委会第六次会议,此次会议也是2019年度召开的第一次支部会议。党支部副书记汪后新、支部委员占传德、李黎、汪磊参加了此次会议(支部委员钟莉因事请假),党支部秘书宋雪瑜负责记录。
会议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
第一、总结2018·规划2019
张用江同志从多方面,就2018年度立丰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整体性总结发言。张用江同志指出,2018年度立丰党支部的工作亮点为发布了简称“党建十条”的《关于党建促律所发展的决定》文件。
张用江同志提出2019年工作规划:
1、成立立丰所党总支
2、做好律所章程修改工作
3、坚持政治学习
4、积极探索新的党建活动方式
5、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坚持党性教育
7、表彰先进党员
汪后新同志指出,2019年度要加强与行业党委的联系,积极参与行业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占传德同志建议,立丰党组织要走出去,多与其他行业党组织联动开展党建活动,并可以多参与公益活动。
第二、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党支部书记张用江同志的带领下,与会各位同志在总结2018年个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做了实在且深刻的自我批评与反省,并认真听取了其他党员对自己的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自我批评之后,张用江同志指出全体党员都存在以下几点亟需改进的问题:
1、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作为支部委员、党员,要身在其位谋其职;
2、要增强大局意识,要摆正个人业务工作与支部工作之间的关系;
3、要加强对党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第三、关于成立党总支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2018年12月7日,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下发《关于批准成立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的批复》。本次支委会上,各位委员在听取支部党员意见、并充分讨论之后,提出以下9名党员作为第一届中国共产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占传德、张用江、汪后新、余德光、李黎、汪磊、易卉、钟莉,形成《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文件,上报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申请批准。
会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讨论通过了《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以及《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会议议程》,上报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申请批准。同时,会上确定了选举大会监票人为邢锦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