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仪律师受邀为湖北省公安厅高警总队民警进行“行政诉讼法修改及警察相关实务”专题授课
发布日期:2015/07/18
2015年6月至7月,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2015年度晋升警衔培训在位于随州市封江的湖北省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分三期举行,我所合伙人朱仪律师受邀,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7月7日及7月16日共三次到封江基地为民警作了专题授课。
朱仪律师受邀所讲授题目为“行政诉讼法修改及警察相关实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此次的修改将对警察机关的行政执法实务产生很大影响。省高警总队对此非常重视,遂利用民警队伍警衔晋升培训之际,邀请朱仪律师讲授相关内容。
此次授课,朱仪律师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念、原因背景及修改的总体特点出发,将所修改的法条结合警察实务归纳为九个制度进行了讲解,重点阐释立案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约束制度、复议机关共同被告制度等。
朱仪律师曾作为警察工作八年,在武汉大学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因而对于人民警行政执法现况有深刻的体验。朱仪律师的授课理论结合实例,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表示以后执法中遇到问题将进一步予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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