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3/04/15

2012年5月5日,由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湖北省律协刑委会、湖北省律协直属分会、武汉市律协刑委会承办,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报告会”在武汉市洪山礼堂隆重举行。报告会的主题是“新刑事诉讼法与律师辩护”。有来自省司法厅、省律协及直属分会的领导,省高级法院、汉江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及部分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和部分刑事审判法官以及检察系统的部分领导及检察官,武汉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全省刑事辩护律师等近1500人参加了报告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将对刑事辩护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并具有深远意义。为加深对新刑诉法内容的理解,加强对我省刑辩律师进行专业化和规范化培训,扩大湖北刑事辩护的影响,改善湖北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为此,上述单位主办、承办、协办了这次规模空前的报告会。

报告会上午、下午时段,分别由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汪少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直属分会会长张用江主持,并发表了讲话。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担任演讲嘉宾,樊教授讲解了刑诉法修改的背景、修改过程中的理念与观点、修改的新内容与新规定,特别是结合涉及律师辩护的一些新规定,提出了对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一些新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陈国庆担任演讲嘉宾。

上、下午的报告会,均由演讲嘉宾留出部分时间,分别对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参会的广大律师会后纷纷反映,通过报告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对于下一步学习、执行刑诉法大有益处。此次报告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本次会议通过对新刑诉法内容的解读和诠释,对广大刑辩律师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全省律师充分认识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法律精神和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业务素质,更新执法理念,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