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严厉斥责恶意冒用汪少鹏、刘钢律师名义在新浪博客等网站发布虚假文章的违法
发布日期:2013/04/15
近日,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发现有人恶意冒用汪少鹏、刘钢二位律师的名义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其中,有人在新浪博客中以“汪少鹏律师博客”为昵称开通博客,并冒名发布《我是汪少鹏律师,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等一系列文章,该博客矫称两律师观点和言论,意图挑拨网民对两律师辱骂和攻击。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斥责,同时已向新浪网要求删除该冒名博客及文章内容。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郑重告知网民:汪少鹏、刘钢律师于5月24日正式接受嫌疑人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委托担任邓玉娇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5月25日上午,二位律师已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委托代理手续,并前往巴东县看守所依法会见了邓玉娇本人,邓玉娇明确表示同意其母亲对该二位律师的委托。二位律师正在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以全力维护邓玉娇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为邓玉娇提供法律帮助时,二位律师将依法向全国的合法新闻媒体、合法网站通报本案进展及可以披露的案件信息。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汪少鹏
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 刘 钢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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