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2012年劳动与保险业务部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2/06/25

6月21日下午,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主办、保险业务部承办的2012年二季度案例研讨会在重新装饰一新、宽敞明亮、高雅气派的立丰所学术报告厅举行。包括4名高级合伙人在内的近40名律师参与了本次讨论,主旨在于通过真实的案例研究与讨论,提高执业律师的实战技能。

本次讨论由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律师主持,由立丰所保险业务部主任宋雪泓律师介绍案情。宋律师以简明形象的当事人关系图辅以文字说明的方式向与会律师生动的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该案系药品生产者、举办药品推介会的组织者、旅行社三者之间以及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层层转委托,提供旅游客运辅助服务的主体之间挂靠经营、层层转租赁,因旅游客车超速行驶与第三人酒后驾驶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多名受伤旅游者以及代为各赔偿义务人先行赔偿死者近亲属而受让赔偿请求权的药品生产者共同起诉旅游客运公司、实际车主、旅行社等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大家依次按序、不时穿插交错尽情表达,观点鲜明、气氛十分活跃。经过充分讨论,张用江律师作最后归纳总结:该案涉及委托合同关系、转委托关系、租赁关系、保险合同关系等16种法律关系;受害人既可以通过合同违约纠纷主张权利,也可以通过侵权纠纷主张权利,还可以通过工伤赔偿纠纷实现其权利救济,侵权纠纷中又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等多种救济方式,并且还针对每一种救济途径就实现受害人权利最大化、诉讼难易程度、执行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优选最佳权利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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