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主任张用江律师受聘担任省委政法委机关法律顾问
发布日期:2016/08/12
2016年8月11日上午,隆重而简朴的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省委政法委机关举行,我所主任张用江律师受聘担任省委政法委机关法律顾问。

董永祥在讲话中指出,省委政法委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带头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机关依法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重要途径。


(张用江律师从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董永祥手中接过聘书)
法律顾问签约仪式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委法治办主任董永祥主持,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董永祥在讲话中指出,省委政法委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带头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机关依法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重要途径。
(张用江律师在签约仪式上发言)
会上,张用江律师作为唯一的从执业律师中外聘的法律顾问作了代表发言。在发言中张律师表示:“ 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我们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为省委政法委机关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大维稳处突事件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同时协助做好机关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民商事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积极参与协助处理机关民事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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