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合伙人汪后新律师为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授课
发布日期:2016/11/04
  2016年10月19日下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后新律师应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邀请,在湖北省财税职业学院为全省地税系统集中培训的机关干部、公职律师作题为《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


  汪后新律师的讲座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与民事合同、行政行为的区别。第二个方面:我国行政管理中常见的行政合同类型及相关规定。第三个方面:行政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行政机关签订行政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第四个方面:作为行政合同一方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合同,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第五个方面: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


 
  汪后新律师的授课,围绕行政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主题,既有理论探讨,又有案例分析,旁征博引,通过典型案例、法条解读等形式,结合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就行政合同涉及的主要内容、地税机关签订行政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行政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等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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