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
发布日期:2016/09/05
2016年8月29日,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服务期限三年。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PPP项目咨询机构库是为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意见》(武政规【2016】4 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 PPP 模式规范高效运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参加投标的全国专业咨询企业、机构数以百计,最终按评分高低排名的前34名中标,成为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咨询服务机构。我所与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等专业咨询企业组成的投标团队以总分第五名入选。本次入选的律所仅有六家,我所排名第二。
入选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本所主要由邹鲲律师团队、易卉律师团队共十余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将参加武汉市今后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以及公用事业领域的建设项目,提供PPP模式专业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武汉市PPP项目规范高效运作作出重要贡献。
邹鲲律师团队在环保领域有丰富经验,参与或担任武钢、中法水务公司、长山口垃圾处理场、中东磷业公司、聚焦精化学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同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西湖渔场等诸多企业的专家咨询论证、法律顾问等工作,为锅顶山垃圾焚烧场、东湖高新集团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提供专项论证服务,并多次受邀参加人民大学的PPP项目法律实务高级培训班,与来自全国的PPP项目专家深入交流相关理论与实操经验,培养了深厚的PPP模式理论功底,积累了大量的PPP模式实践经验。
易卉律师团队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以及建成后的营运管理等项目管理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参与提供服务的项目包括BOT\TOT\PPP等模式。易卉律师团队正在为社会资本参与武汉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PPP储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易卉律师还作为武汉市财政局PPP评审专家参与了部分武汉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PPP储备项目评审,在为政府以及为社会资本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随着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与不断增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建设投入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中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运营,同时要求严控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自此引发我国推广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热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频频发布政策文件推动PPP模式的应用和发展,各地政府也纷纷响应,制定发布PPP模式在各地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大力推广PPP模式在各地的实施。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PPP项目咨询机构库是为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意见》(武政规【2016】4 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 PPP 模式规范高效运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参加投标的全国专业咨询企业、机构数以百计,最终按评分高低排名的前34名中标,成为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咨询服务机构。我所与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等专业咨询企业组成的投标团队以总分第五名入选。本次入选的律所仅有六家,我所排名第二。
入选武汉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本所主要由邹鲲律师团队、易卉律师团队共十余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将参加武汉市今后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以及公用事业领域的建设项目,提供PPP模式专业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武汉市PPP项目规范高效运作作出重要贡献。
邹鲲律师团队在环保领域有丰富经验,参与或担任武钢、中法水务公司、长山口垃圾处理场、中东磷业公司、聚焦精化学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同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西湖渔场等诸多企业的专家咨询论证、法律顾问等工作,为锅顶山垃圾焚烧场、东湖高新集团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提供专项论证服务,并多次受邀参加人民大学的PPP项目法律实务高级培训班,与来自全国的PPP项目专家深入交流相关理论与实操经验,培养了深厚的PPP模式理论功底,积累了大量的PPP模式实践经验。
易卉律师团队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以及建成后的营运管理等项目管理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参与提供服务的项目包括BOT\TOT\PPP等模式。易卉律师团队正在为社会资本参与武汉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PPP储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易卉律师还作为武汉市财政局PPP评审专家参与了部分武汉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PPP储备项目评审,在为政府以及为社会资本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随着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与不断增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建设投入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中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运营,同时要求严控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自此引发我国推广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热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频频发布政策文件推动PPP模式的应用和发展,各地政府也纷纷响应,制定发布PPP模式在各地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大力推广PPP模式在各地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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