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扫黑除恶与刑事辩护——立丰刑辩律师在行动|立丰所刑事业务部2018年首场刑辩沙龙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8/02/26
2018年2月25日9:00,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下称"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在所内学术报告厅如期举行了2018年首期刑辩沙龙。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律师和立丰所高级合伙人、考评委主任、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律师,以及刑事业务部全体成员及立丰所其他业务部的部分律师共计四十余人参与了本次沙龙。
本次沙龙的主题为"扫黑除恶与刑事辩护--立丰刑辩律师在行动"。主要内容是为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2月9日-10日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
一、主持人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焦俊峰致开场辞
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焦俊峰担任了沙龙主持人。
焦俊峰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本次沙龙是立丰刑事业务部农历新年第一次学术沙龙,他代表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和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副部长周宏力对参加此次沙龙活动的立丰所的同仁们致以新春祝福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焦俊峰表示,作为执业律师,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协提出的具体要求,必须坚决拥护并积极落实。但不可否认,对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由于其突出的社会学属性,在用刑法规范认定时存在天然的难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仍然存在诸多模糊的地方,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也就存在差异,而有些差异不但影响着罪轻罪重,甚至影响到有罪还是无罪。因此,对于涉黑犯罪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难题有必要通过学习和讨论予以厘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在春节期间一直在酝酿此次活动,并在大年初二通过微信向陈亮部长、周宏力副部长等提议召开此次沙龙活动并商议具体议程,在他的精心准备和具体指导下,我们顺利地举行此次沙龙活动。
二、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部长周宏力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扫黑除恶的通知、文件及会议精神
焦俊峰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本次沙龙是立丰刑事业务部农历新年第一次学术沙龙,他代表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和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副部长周宏力对参加此次沙龙活动的立丰所的同仁们致以新春祝福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焦俊峰表示,作为执业律师,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协提出的具体要求,必须坚决拥护并积极落实。但不可否认,对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由于其突出的社会学属性,在用刑法规范认定时存在天然的难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仍然存在诸多模糊的地方,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也就存在差异,而有些差异不但影响着罪轻罪重,甚至影响到有罪还是无罪。因此,对于涉黑犯罪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难题有必要通过学习和讨论予以厘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在春节期间一直在酝酿此次活动,并在大年初二通过微信向陈亮部长、周宏力副部长等提议召开此次沙龙活动并商议具体议程,在他的精心准备和具体指导下,我们顺利地举行此次沙龙活动。
二、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部长周宏力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扫黑除恶的通知、文件及会议精神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部长周宏力副部长以2018年0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新华社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重点,向大家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根据《通知》内容,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作为律师,我们“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随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出台,全国上上下下扫黑除恶的一盘棋正在逐步铺开。从国家部委至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基层相关单位,都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些地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如: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2018年2月7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印发《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2018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
在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2月1日,召开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指出律师应扫黑除恶有充分认识,做好辩护代理工作;2018年2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2月12日上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在地方上,2018年2月1日,湖北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2月11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提出,要通过审判工作,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最后,周副部长指出,从上述一系列的文件、会议以及讲话等活动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非常重视的,作为律师,如何参与其中,是机遇更是挑战,我想我们首先应该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三、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后袁建伟辩护实践中涉黑案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作为律师,我们“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随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出台,全国上上下下扫黑除恶的一盘棋正在逐步铺开。从国家部委至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基层相关单位,都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些地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如: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2018年2月7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印发《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2018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
在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2月1日,召开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指出律师应扫黑除恶有充分认识,做好辩护代理工作;2018年2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2月12日上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在地方上,2018年2月1日,湖北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2月11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提出,要通过审判工作,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最后,周副部长指出,从上述一系列的文件、会议以及讲话等活动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非常重视的,作为律师,如何参与其中,是机遇更是挑战,我想我们首先应该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三、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后袁建伟辩护实践中涉黑案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立丰所刑事业务部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后袁建伟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涉黑案件的法律理解与适用:一是介绍了涉黑案件在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文件、指导案件以及刑事政策上的情况;二是从黑社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等四个方面向大家解释了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三是对黑社会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保护伞”在法律后果与刑事裁量上适用进行了介绍;四是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与牵连犯问题进行了讲解。
四、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谈律师对涉黑案件进行辩护的策略与辩点
四、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谈律师对涉黑案件进行辩护的策略与辩点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部长根据涉黑案件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自己实办案件的亲身体会对涉黑案件辩点进行了归纳:一是从涉黑案件特征上概括了公安、检察机关的指控特点;二是从组织人数、骨干成员、组织纪律介绍了涉黑案件的组织特征;三是从经济实力、获取经济利益的途径分析了涉黑案件的经济特征;四是以例举的方式介绍了涉黑案件的行为特征;五是从实践中存在的常见控辩双方焦点出发,分析了涉黑案件社会危害性特征。
陈亮部长认为,办理涉黑案件,总的来说,阅卷要细,指控以笔录为主,通过证言、供述指控。辩护律师,要从控方证据中,找出矛盾点、疑点。并可结合实质化庭审、人民法院相关规程,结合申请证人出庭等方式,依法辩护、专业辩护。
五、特邀嘉宾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考评委主任、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就立丰刑辩团队如何有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表意见与建议
陈亮部长认为,办理涉黑案件,总的来说,阅卷要细,指控以笔录为主,通过证言、供述指控。辩护律师,要从控方证据中,找出矛盾点、疑点。并可结合实质化庭审、人民法院相关规程,结合申请证人出庭等方式,依法辩护、专业辩护。
五、特邀嘉宾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考评委主任、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就立丰刑辩团队如何有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表意见与建议
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考评委主任、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受邀出席了本次沙龙活动,他专门就立丰刑辩团队如何有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表了切实有效的意见与建议: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占位。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仍然很猖獗,危害了政治安全、社会治安,危及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律师作为社会法治的工作者,不但不能回避这项运动,还要积极参与;二是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职业操守。在这项运动中,我们律师不能无原则的配合,我们需要在遵守各项法律、行业纪律、职业操守的前提下,切实履行职责,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辩,要让经办案件经得住历史的考验;三是要提高专业水平。只有专业的辩护,才是有效的辩护,才能赢得对手的尊重,才能得到法庭的认可与采纳,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办理涉黑案件过程中,要吃透所有的文件精神,吃透案情;四是善于辩护。律师在辩护时,需要的是巧辩、智辩,不是蛮辩,要发扬立丰两个传统,即要利用办理大案要案的辩护经验、又要与公检法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避免冲突。五是注意本次专项斗争新精神。六是慎重收案、收费。主要针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要慎重分析案情,慎重承诺,不作风险代理。
六、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以题为律师对涉黑案件进行辩护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与注意方法做总结发言
六、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以题为律师对涉黑案件进行辩护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与注意方法做总结发言
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最后做了题为“ 律师辩护涉黑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与注意方法”的总结发言。
首先,汪少鹏律师为大家分析了从“严打”,到“打黑除恶”,再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嬗变。具体包括1983年至2017涉黑案件数据分析,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因分析。
然后,他就律师辩护涉黑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与注意方法提出如下看法: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把握政策。其中包括政治政策、法律政策以及性质界限的理解与把握。在性质界限中,汪少鹏主任为大家分享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与非罪、刑事责任层次、财产涉案与否、保护伞责任、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等问题。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坚持原则。一是坚持保障诉权和实体公正为前提的依法辩护,这是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的核心问题;二是坚持证据标准和犯罪构成为依据的专业辩护,应当围绕涉黑犯罪案件的四个特征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并逐一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辩护。这是律师进行专业辩护的基本依据。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注意方法。一是把握涉黑犯罪案件的特点,针对涉黑犯罪案件的特点,辩护律师应充分地进行庭前准备;二是把握辩护方向、确立辩护策略与辩护重点;三是庭审过程中要做到理性辩护,要敢于辩护、善于辩护,要通过充分辩护、有效辩护,最终实现成功辩护。
本次沙龙活动,表明了立丰刑辩团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与精神的坚定态度和热爱刑辩、参与刑辩的情怀,展现了立丰刑辩团队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和致力于提高刑事法律理论水平和刑辩实务技能的理念与风采。立丰刑辩团队将不遗余力地打造学习型团队、研究型团队、创新型团队、实战型团队、竞争型团队,力争为推动刑辩事业发展和湖北刑事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首先,汪少鹏律师为大家分析了从“严打”,到“打黑除恶”,再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嬗变。具体包括1983年至2017涉黑案件数据分析,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因分析。
然后,他就律师辩护涉黑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与注意方法提出如下看法: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把握政策。其中包括政治政策、法律政策以及性质界限的理解与把握。在性质界限中,汪少鹏主任为大家分享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与非罪、刑事责任层次、财产涉案与否、保护伞责任、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等问题。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坚持原则。一是坚持保障诉权和实体公正为前提的依法辩护,这是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的核心问题;二是坚持证据标准和犯罪构成为依据的专业辩护,应当围绕涉黑犯罪案件的四个特征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并逐一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辩护。这是律师进行专业辩护的基本依据。
——律师在涉黑案件中要注意方法。一是把握涉黑犯罪案件的特点,针对涉黑犯罪案件的特点,辩护律师应充分地进行庭前准备;二是把握辩护方向、确立辩护策略与辩护重点;三是庭审过程中要做到理性辩护,要敢于辩护、善于辩护,要通过充分辩护、有效辩护,最终实现成功辩护。
本次沙龙活动,表明了立丰刑辩团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与精神的坚定态度和热爱刑辩、参与刑辩的情怀,展现了立丰刑辩团队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和致力于提高刑事法律理论水平和刑辩实务技能的理念与风采。立丰刑辩团队将不遗余力地打造学习型团队、研究型团队、创新型团队、实战型团队、竞争型团队,力争为推动刑辩事业发展和湖北刑事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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