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汪少鹏律师应邀为全省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班授课
发布日期:2018/09/21

 

 

 

 

 

立丰所汪少鹏律师应邀为全省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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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丰所汪少鹏律师应邀为全省法院基层法官

轮训班授课

 
 

9月19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00—17:00,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律师,应邀为轮训班第一和第二期学员作题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理念与认识问题”的专题授课。汪少鹏律师从“控辩审职能定位及实践现象问题”、“辩护方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被告人亲属不被强制出庭作证问题”、“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区别及处理方式问题”、“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并存问题”、“传递司法温度、实现司法效果问题”六个方面,为轮训班学员进行讲授。

 
 
 

汪少鹏律师授课中

 
 

汪少鹏律师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结合典型案例与事件,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现象,阐述了自己的一些理念、观点与认识。

 
 

汪少鹏律师在结束授课时诚恳地表达:辩护制度和辩护律师的存在,是有利于法院和法官的,法官和律师应当是真正意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与律师应当成为真诚的朋友,双方需要交流业务与切磋技能。他期待湖北省的法官与律师之间能够构建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尊重、信任、互动、和谐的审辩关系,共同推动湖北刑事法治建设进入全国前列。

 

撰稿&编辑:谭    蛟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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