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控辩翘楚、精彩对决!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决赛隆重举行
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专 稿


8月18日(周六)下午2点30分,“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决赛活动在湖北广播电视台演播厅隆重举行。
这是一场汇聚全省公诉精英和优秀律师的盛会,历时4个月,15个地市州,108个县市区,湖北省司法厅、湖省律师协会从全省共计3000多位执业律师中层层选拔出12名律师青年才俊,组成3支代表队,与12名精英公诉人组成的3支代表队一起,齐聚决赛现场,辨法析理,以案释法,开启巅峰对决。


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还组织了全省300余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业律师现场观摩了本次比赛。

多家单位鼎力支持
本次决赛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承办,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协办。
特邀领导嘉宾出席现场
出席本次决赛的嘉宾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涉外涉港澳台事务处处长刘华春、湖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海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夏志斌、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铁民、湖北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丰年、湖北广播电视台台长郭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忠斌、湖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王云虹、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等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领导。
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本次决赛的专家评委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王光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广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康均心、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戴中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程华荣、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汪少鹏、2010年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冠军、名辩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彭飞宇共同担任。

社会各界担任大众评委
来自全省范围的人民监督员、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媒体等单位和部门的51名代表应邀作为本次决赛的大众评委。

田野主持
本次决赛由第六届“金话筒”奖全国百优主持人、湖北省十佳电视主持人田野主持。

直击巅峰之战
第一场比赛(14:30-15:30)
公诉一队:凌云战队 VS 律师一队:明德尚法队


第一场比赛公诉一队由徐永芳、徐英、徐孟李、胡曼李(候补)组成,律师一队由聂义明、陈铭、周晶、卢寅(候补)组成。本场比赛的辩题中,张大军移情别恋、背弃婚约,导致未婚妻王小蒙在张大军家中要求结婚不成,继而自杀,控辩双方针对张大军不救助王小蒙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展开激烈观点交锋。
本场比赛专家评委彭飞宇点评道,今天双方的表现让社会大众得以有机会,在法庭以外场合见证控辩双方的精彩对决,本组选手对于案件涉及到的各种法律要件应用娴熟,信手拈来,而且打破了传统辩论控辩双方理性有余但感性不足的缺陷,于情于理都阐述充分。同时建议,应将法律术语提前揭示,有利于非法律朋友更好的欣赏论辩赛。
专家评委康均心教授点评认为,本场辩题的争议焦点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先行的正当行为引起的自杀行为如何定性;二是先行的不道德行为引起的自杀行为如何定性;三是先行的违法行为引起的自杀行为如何定性;四是先行的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自杀行为如何定性。他表示很欣慰上述焦点双方选手都辩到了,这足以体现出双方辩手深厚的理论功底。
襄阳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负责人何妍、湖北省委党校政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圳、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网络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周来作为大众评委参与了互动。
第二场比赛(15:30-16:30)
公诉二队:蔚蓝之光队 VS 律师二队:律政先锋队


第二场比赛公诉二队由胡继宗、李凤、李雪君、谭龙(候补)组成,律师二队由张钟匀、覃雅、冯雷、陈世杰(候补)组成。本场比赛的辩题中,马大哈以假炸药、捆绑的方式要求被害人王明签下投资协议,给马大哈开办的公司进行投资,控辩双方针对马大哈是否构成抢劫罪,妙语连珠、你来我往,激烈论辩。
本场比赛专家评委彭飞宇点评道,双方对于核心争议点的判断和处理非常地深刻、都有非常经常的推演,也引用了很多法条和解释进行充分的论述。双方也很好地运用了辩论中其它的技巧,结合了我们的时代特点,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比赛。
专家评委莫洪宪教授点评认为,本场比赛双方能言善辩,犀利睿智,双方均围绕案件事实及法律定性来展开激烈的争论。本场比赛有四个特点:一是辩题务实。抢劫罪的司法认定在所有犯罪当中是常见、多发、复杂、疑难的,真正把握属实不易。二是辩手独实。双方辩手的激烈交锋展现了他们精于法律、勤于分析、善于表达的综合素质。三是合作真实,刑事抗辩的最高境界是合作,不是仅仅为了战胜对方,合作的目的是澄清事实,让法律的适用更加精准。四是思维求实。在控辩双方的几轮控辩当中,充分展现了他们逻辑思维、逆向思维、程序思维、规则思维、证据思维、平等思维,这些法律人共有的思维,这是在法律共同体的思维下,才成就了我们优秀的法律人。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文、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作为大众评委参与了互动。
第三场比赛(16:30-17:30)
公诉三队:青春检影队 VS 律师三队:弘法济世队


第二场比赛公诉二队由胡继宗、李凤、李雪君、谭龙(候补)组成,律师二队由张钟匀、覃雅、冯雷、陈世杰(候补)组成。本场比赛辩题中,张大山第一次拒绝了行贿人200万的行贿,第二次接受了行贿人给夫人安排的工作,五年来,张大山夫人累计领取薪水200万元,控辩双方针对张大山是否构成受贿罪展开激烈论辩,逻辑条理清晰,言词幽默,博得场上观众阵阵掌声。
本场比赛专家评委彭飞宇点评道,通过这场比赛对控辩双方有了新的认识。双方并没有简简单单、冷冷冰冰的引用法条,而是很好的展现了对人情世故及人性的体察。双方对法律解释以外的感染力也体现地非常充分。
专家评委王广辉点评认为,通过本场辩论有三点体会:一是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都是法律职业群体当中的一员,在刑事案件的代理和审查过程中,角色虽然不同,但目的却是一样,都是为了法律得到更好的适用,法律的价值、公平正义得到更好的实现,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分工不同而已。二是法律的适用不是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不是简单的对号入座,而是高度智慧化的活动,需要把法律规范蕴含的法理与案件事实间的逻辑联系,通过专业的思维揭示出来。法学是一个讲道理的学科,法律就是讲道理的过程。三是举办公诉人与律师的论辩赛,可以良好的展现展示公诉人与律师职业素养与风采,特别是法律人能不能在接受专业立场的同时,把天理、国法、人情结合起来,在法律问题上,通过自己用语的专业性、思维的逻辑性、表达的精准性、反应的敏锐性、判断的独断性、分析的严谨性,让社会大众充分感受法治之美,领悟法治是良好的生活状态,在法治的状态当中,我们的利益最好保证。
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严道清、宜昌市律师协会会长刘钢、湖北日报记者陈鹏作为大众评审参与了互动。
决出最佳辩手
经过下午近3小时紧张而激烈的角逐,比赛最终评选出18名优胜辩手、4名优秀辩手、2名最佳辩手,以及优秀组织奖、最佳团队奖等奖项。奖项分别是:
18名优胜辩手:公诉人方的优胜辩手为徐永芳、徐英、胡曼李、胡继宗、刘媛媛、谭龙、杜航、董赟、李多锐;律师方的优胜辩手为聂义明、陈铭、卢寅、张钟匀、覃雅、陈世杰、徐小明、陈卿、芦琳。
4名优秀辩手:公诉人方的优秀辩手为李雪君、李凤;律师方的优秀辩手为周晶、冯雷。
2名最佳辩手:公诉人方的最佳辩手为徐孟李;律师方的最佳辩手为朱礼。
2个最佳团队:公诉二队蔚蓝之光队;律师一队明德尚法队。
10家优秀组织奖: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司法局与武汉市律师协会、宜昌市司法局与宜昌市律师协会、咸宁市司法局与咸宁市律师协会、恩施州司法局与恩施州律师协会、鄂州市司法局与鄂州市律师协会。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等领导分别为辩手、团队、组织单位进行了颁奖。



本次决赛通过多种新媒体在线直播,点击量已超过26万人次。随后,本次决赛还将通过湖北省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播出。

策划:戚萌 撰稿:邬雪梅
编辑:陈迪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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