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19年1月5日,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高级(权益)合伙人(以下简称“高级合伙人”)在事务所18楼1号会议厅召开了为期一天的2018年度第八次高级合伙人会议。
本次会议由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律所主任汪少鹏主持,20位高级合伙人参加会议(1名高级合伙人因故请假缺席)。与会的高级合伙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圆满完成了各项议题。
会议开始,首席合伙人、律所主任汪少鹏向与会高级合伙人说明,这次会议是2018年度律所最后一次高级合伙人会议,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2018年律所管理、建设与发展中尚待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为全面总结律所2018年的工作做准备,并讨论决定与部署2019年度的若干重大改革创新工作。汪少鹏主任对2018年度律所工作总结内容进行了纲要说明,并表示将根据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与精神,充实总结报告中关于2019年度的工作计划与安排内容。
立丰所党支部书记张用江、监事会主席刘文武以及管委会、工青妇工作委员会等律所各管理机构负责人分别按照会议议程顺序发言,就各板块的重要工作进行说明、安排及提出建议,与会的高级合伙人进行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若干重大决定,确定了举行立丰所2018年度年终总结系列活动的具体计划与实施方案。
会议最后,立丰所党支部书记张用江传达了律师行业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律所党建工作的要求与精神,强调了律所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高级合伙人表决通过张用江书记提出将党建工作纳入事务所章程的建议案,同时形成一并启动对律所《章程》和《合伙协议》中有关重要内容进行修改的决定。
本次高级合伙人会议节奏紧、议题多,既是对2018年度工作的全面总结,更是对2019年度工作的深远谋划。2019年,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践行立丰人创新进取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力求开创立丰工作更新的局面。
编辑:熊敏
校对:宋雪瑜
摄影:王晶
审核:汪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