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党支部召开2018年第六次党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8/12/03

 

 

 

 

 

 

 

 

 

 

2018年12月2日上午11:00——12:30,立丰党支部在律所18楼会议厅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党员大会,会议由立丰党支部书记张用江同志主持,立丰所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应到59人,请假6人,实到53人参加会议(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44人)。

 

 

 
 

 

一、党支部书记张用江同志传达行业党委会议与文件精神

 

 

立丰所党支部书记张用江同志向在座党员摘要传达了武汉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律师执业管理与律师行业党建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将党建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章程,并同步完成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改建工作、同步办理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要求将党建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

 

二、决定叶欣怡同志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大会上,预备党员叶欣怡认真宣读转正申请,总结汇报了预备期的表现、思想认识。按照党章规定,叶欣怡同志所在党小组组长汪磊同志介绍了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党小组认为其符合按期转正的条件。支部委员李黎同志介绍了支委会对叶欣怡同志在预备期间的教育与考察情况,提出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随后,与会党员对其转正发表意见,认为叶欣怡同志在预备期间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提高思想认识,具备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表决环节,有表决权的44名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叶欣怡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张用江书记对叶欣怡同志的按期转正表示祝贺,也当场考察了叶欣怡同志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叶欣怡同志圆满回答了律师从业的两个基本前提是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与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制;“四种意识”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

 

三、接收李超同志为预备党员

 

 

会上,李超同志首先向支部大会从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及其他问题等方面向党组织做了汇报,并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与决心。入党介绍人汪磊同志、聂义明同志对李超同志在考察期内的表现向大会作了相关介绍并表明自己的意见;党支部副书记汪后新同志汇报了支委会对李超同志的审查情况。随后,与会党员同志纷纷就李超同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李超同志平时在思想上一直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非常注重政治理论素养的提高,有集体意识、奉献精神,爱所如家。表决环节,有表决权的44名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同意接收李超同志为预备党员。

 

 

李超同志感谢同志们的鼓励与认可,表示将继续加强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以正式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进步。

 

四、宣布支委会决议

 

▲陈哲同志

▲陆雅茜同志

▲高丽红同志

 

张用江书记宣布,经支委会充分讨论,审核通过将陈哲同志、陆雅茜同志、高丽红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同时指定了三名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胡鑫鸿同志

▲陈宏立同志

▲王永芳同志

 

张用江书记宣布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经过支委会的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将今年5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胡鑫鸿同志、陈宏立同志、王永芳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指定了三名同志的培养联系人。

 

最后,张用江书记对本次会议作了小结。他表示此次会议圆满结束,对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具有重要的意义。张用江书记还向与会党员提出要求无论是老党员,还是入党积极分子,各位同志都要不断加强学习,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撰稿:宋雪瑜

排版:熊   敏

照片:王   晶

审核:汪后新、张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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