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司法厅督导组莅临立丰所检查指导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23

2018年8月23日上午,由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王运亮处长率领的省司法厅督导组一行,在武汉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马云新等领导陪同下,莅临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就律所和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会议开始前,立丰所首席合伙人、律所主任汪少鹏律师陪同王运亮处长一行参观了立丰所新写字楼的办公场所。

 

 

会议开始,王运亮处长首先表示对立丰所搬迁到具有现代气息、功能齐备、宽敞明亮的写字楼致以热烈祝贺与充分肯定,他认为立丰所在管理、建设与发展方面起到了全省律师行业的引领与示范作用。然后,他传达了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部署与要求,强调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主要需做到以下四点:一、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要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告备案,依法依规履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二、律师事务所需建立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制度;三、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允许恶意炒作,不得对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四、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档案归档、报备及管理工作。王运亮处长表示此次来到立丰所,就是对上级文件精神及以上四点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武汉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马云新对省厅督导组一行到市局所属律所督查与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请汪少鹏主任介绍立丰所在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情况。

 

 

汪少鹏主任首先对督导组一行莅临立丰所指导视察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省厅、市局长期以来对立丰所的重视、关怀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汪少鹏主任介绍立丰所现有各类人员近170人,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综合性大所,并实行专业化管理,设有6个部门,其中刑事业务部是立丰所最具竞争力的部门,专注于刑事案件代理与辩护工作,在湖北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与地位。立丰所律师代理与辩护涉黑涉恶案件都需经由刑事业务部部长初审,再由汪少鹏主任最终审批。立丰所成立律师代理与辩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小组,并规定律师代理与辩护的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需经由律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小组讨论研究与指导。

 

汪少鹏主任集中汇报了立丰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

一、立丰所于2018年2月25日举办主题为"扫黑除恶与刑事辩护--立丰刑辩律师在行动"的研讨活动,主要内容是为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今年2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 二、立丰所刑事业务部搜集、整理关于涉黑犯罪案件的政策、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资料,编辑成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相关司法文件及理论观点汇编》),以供立丰所律师学习、参考; 三、立丰所刑事业务部顾问汪少鹏主任通过研究撰写《律师辩护涉黑犯罪案件应当把握政策、辩点与技巧》,组织全所刑事辩护律师集中学习与讨论,并以此为主题在省律协主办、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湖北省律师参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及部分市州律师培训班上做多场专题讲座; 四、立丰所制定并颁布《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律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指导小组、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建立集体研究制度、建立检查督导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并鼓励优秀刑辩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律师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正面宣传。

 

汪少鹏主任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立丰所正式承接了多起涉黑案件,全部按照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汪少鹏主任最后向省厅督导组、市局领导反映了律师代理与辩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与问题,并表示立丰所将会坚持慎重接受待涉黑涉恶案件的委托代理,严格、规范、专业地开展辩护工作。

 

省司法厅督导组成员在认真听取了汪少鹏主任的工作汇报之后,还抽查了立丰所律师对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会议及讲话精神的贯彻、理解与把握情况。

 

督导组成员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彭广胜、省社矫局副处长付保良、省司法厅办公室李月鹏;市司法局方亮、姜泽先;立丰所执行主任方斌、副主任占传德、副主任刘勋、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等参加了会议。

 

 

撰稿:宋雪瑜

照片:吕 彦

编辑:宋雪瑜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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