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再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8/02/09

2017年12月,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所自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揽殊荣,也是省委和政府对我所一直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肯定。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尺,是一个国家的精神力量所在”。立丰所自2011年起连续四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与我所长期以来注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建设及文化建设是分不开的。

 

 

立丰党支部抓紧落实当前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和学术研讨活动。在建党之际,立丰党员赴遵义瞻仰革命遗址、接受传统教育,深切缅怀先烈丰功伟绩。为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律师政治素质和党务能力,立丰所结合实际切实开展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十九大动员会等。立丰党支部先后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第一批示范点、湖北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湖北省司法厅党建联系点,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律所的管理和发展中来。

 

 

近年来,立丰所通过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律师文明形象,进而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律师工作的协调发展。2016年,武大法学院与我所共建法学教学实习基地,立丰将为社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法律人才。立丰还选派了优秀律师参与湖北省电视台首档法制专题《活.法》栏目、调解网公益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讲师团等志愿活动,宣传普法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以无偿为主的公益法律服务。部分资深律师常年出资,给优秀学子实现梦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这不仅是律师个人对当地贫困学生的关怀,更是立丰所长期以来关注公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在此基础之上,立丰所通过开展法律体验日、多期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全所上下形成民主,团结,文明,敬业的良好文化氛围。

 

 

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所决心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所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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