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20日至22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的“量刑辩护”师资研修班(总第七期),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
本期研修班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的刑事辩护师资培训系列活动之一,由著名刑辩大律师田文昌领衔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40余名资深刑辩律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未来的师资力量,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期间(2019年9月21日),“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背景下量刑精准化问题”主题研讨会,同时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隆重召开。
此次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了研讨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河南大学、兰州大学、山西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等律所的刑事辩护律师,共计220余位与会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汪少鹏律师,立丰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律师,作为师资研修班成员,参加了本次研修班的课题研讨与学习,并作为湖北律师代表参加了“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背景下量刑精准化问题”主题研讨会。
9月20、22日
此次研修班的主题为“量刑辩护”。研修过程中,全体学员共对五个子主题分别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包括:“原理释义及量刑辩护辩护策略的制定”、“认罪认罚从宽与量刑辩护”、“量刑精准化研究研讨会”、“量刑证据的调查与证明”、“程序违法与量刑减让”。
汪少鹏律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带领陈亮律师担纲“程序违法与量刑减让”课题组,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关机关出现的程序违法行为,及其与被告人量刑减让间的关系等问题,从法学理论及司法实务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和梳理,并对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得到了研修班的肯定。
9月21日
“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背景下量刑精准化问题”主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隆重举行。
汪少鹏主任受邀在研讨会第四单元就“认罪认罚从宽量刑精准(二)”主题,作为与谈人对各位嘉宾的演讲作了评议。
汪少鹏主任积极回应了各位嘉宾的发言,并结合司法实践,重点就四个方面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即:“1、如何看待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实现量刑精准”;“2、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不同意与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认罚,庭审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时,当如何处理”;“3、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不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直接改判比量刑建议更重的刑期,当如何处理”;“4、被告人及其家属已经尽最大诚意与努力,仍然未能满足被害人及其家属在经济上的要求,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是否会影响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汪少鹏主任还指出,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试点)实施以来,辩护的工作已经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应当向检察官全面展示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争取让辩护意见在该阶段被最大程度的吸收与采纳,为庭审辩护创造良好基础。
汪少鹏主任的发言,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好评。
撰稿:陈亮
审核:汪少鹏
编辑:戚萌、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