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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行•共创未来丨立丰党支部召开2020年第一次党员大会
发布日期:2020/01/13

2020年1月10日下午13:30,立丰党总支在律所18层会议厅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由张用江同志主持,党总支62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一、 张用江传达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3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会上,张用江书记基于习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决定》全文以及全会公报,从《决定》出台的背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会召开与《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决定》的主要内容等方面横向对比、纵向延伸多角度地向全体与会同志传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首先,张用江书记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进行开创性研究和系统性解决的中央全会。《决定》的出台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接着,张用江书记对《决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决定》原文共计15部分,为分三大板块:第一版块为第1部分,主要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新时代提出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第二版块为第2-14部分,是为分论,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共13项制度。第三版块为结语即第15部分,论述了加强党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张用江书记重点讲述了第二版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13项具体制度。

 

最后,张用江书记强调,立丰所全体党员同志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立足律师行业、自身岗位,增强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立丰所“以党建促所建”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与突破。

 

二、 开展2019年度立丰所优秀党员评选工作

 

 

根据党总支委员会制定的2019年度工作安排,决定评定年度优秀党员并予以表彰。依据立丰三个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测评的结果,将三个支部评选出的共计19名优秀党员作为候选对象(其中立丰党总支书记张用江、立丰所主任汪少鹏、立丰所监事会主席刘文武自愿退出候选人,实际候选人共计16名)。

 

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电子表单)方式选取出3名2019年度优秀党员:汪后新(党总支副书记)、聂义明(立丰所第二支部书记)、宋雪瑜(党总支专职秘书)。

 

撰稿:宋雪瑜

摄影:明婧

编辑:宋雪瑜、熊敏

审核:张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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