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中标担任中稷永通能源动力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日期:2020/09/15

2020年8月28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红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中稷永通能源动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招募管理人的公告》。邵华律师获得招募信息后,立丰所迅速成立了由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部和破产重组与投资并购业务部相关律师组成的竞标团队。9月9日,前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争性谈判。经过两轮评选,立丰所在14家投标单位中,最终被评审选定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第二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为该案备选管理人。

 

立丰所组成“竞标团队”

 

立丰所能够被选定为管理人,一方面得益于律所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律所专门成立了投标与破产业务委员会,为破产管理人业务提供良好的制度、人力、基金支持;另一方面得益于律所注重团队化建设,专注于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积累了良好的业绩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选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决定书 消息传来,立丰所汪少鹏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张用江及时对管理人团队组建做了宏观指导,并叮嘱大家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规范、专业、敬业的精神为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贡献立丰力量。

 

撰稿:邵华

编辑:熊敏

审核:占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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