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钟莉律师受邀在“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作与谈人发言
发布日期:2020/11/30

2020年11月28日,珞珈山下冬雨菲菲,“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热烈举行。

 

论坛概况 “珞珈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共同举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张竞、民二庭副庭长徐冰等高院法官及全省各地的主审破产案件的法官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武汉大学特聘教授曹守晔、武汉大学张善斌教授、张素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晓星副教授、三峡大学余澜教授等院校代表,各地管理人代表等近300人出席论坛。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高级合伙人钟莉、占传德、邵华,律师高子龙,实习律师代茹萍受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论坛开幕式中,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兼副院长李群星等发表开幕式致辞,祝贺本此论坛在疫情常态化控制状态下如期顺利举行。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曹守晔特聘教授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善斌教授就破产法相关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并表达出希望通过本此论坛促进破产法治发展的美好愿景。 图片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重组与并购业务部部长钟莉律师受邀担任与谈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晓星共同负责“预重整制度的构建”单元的与谈。本单元中,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才华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吴杨以及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申丰熊分别做了精彩的演讲。钟莉律师对三位发言人的演讲内容做了细致而中肯的点评,并谈到预重整是庭外程序,不能与庭内程序混同,不可变相地把重整程序中的制度、效力前置到庭外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原则之中。同时预重整又是在预重整规则指导下的庭外重组,这也是预重整与其他非预重整的庭外重组的区别。预重整贯彻庭外重组当事人自愿协商原则,只能使用市场化的手段,不受其他权力机关干预。钟莉律师还从完善预重整制度相关立法,加强对债务人企业的保护,以及推动府院联动,明确政府、法院角色定位等方面,对预重整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立丰所钟莉、代茹萍合著的论文《我国企业预重整制度探索与完善》选编入《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论文集》。

 

闭幕式由张竞庭长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善斌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张竞庭长宣布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圆满结束。

 

 

撰稿、摄影:代茹萍

编辑:熊敏

审核: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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