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21年6月18日9:30-11:30,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监事会在律所18楼1号会议厅召开了2021年度半年工作会议。会议由权益合伙人、监事会主席汪后新主持,权益合伙人、副主席邵华、陶双堂,监事陶珂凡(权益合伙人)、韩红梅(事业合伙人)、李江涛(专职律师)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总结上半年工作成果和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会议首先由汪后新主席对2021年度上半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作全面的小结,确定了监事会在对律所规范管理、开展行政人员测评、参加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并落实有关问题的改进措施、重视并参与律所的招聘考评等方面,监事会都进行了有效履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随后的讨论中,各位监事就会议议题展开积极发言,献计献策。最后经过表决通过了三项决议:
第一,建议管委会暂停实施其提交的《公共案源制度》,待修改完善后再予以实施;
第二,确定事务所2019年-2020年案件抽查与评估责任人为汪后新、陶珂凡,最终抽查结果与评估报告报权益合伙人会议审议;
第三,确定邵华律师根据《事业发展公共基金管理与使用办法》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稿提交权益合伙人会议审议。
会议最后,汪后新主席对监事会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
1、 监事成员要明确各自职责,提高站位;
2、 监事会成员要主动有为,树立监事会整体形象;
3、监事会成员要讲究方法,到位而不越位。
机遇承载使命,挑战考验担当。本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部署会议,又是一次开启新篇章的动员会议。监事会将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逐步构建完善工作机制,以监督促改革、以监督促管理,通过监督促进律所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撰稿:熊敏
摄影:吕彦
编辑:熊敏
审核:汪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