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研究院丨“立丰大讲堂”第八期:《直面诉讼(民事)》
发布日期:2021/09/16

2021年9月10日下午3时,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研究院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立丰所研究院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第八期“立丰大讲堂”活动如期举行。立丰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北省省委委员、民革湖北省直立丰法律基层委员会主委、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浩律师为大家带来了《直面诉讼(民事)》的主题分享。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立丰所研究院院长占传德律师,立丰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事法律业务一部部长邵华律师及所内外同仁积极参加了本期活动。本期活动由事业合伙人张璇律师主持,她隆重介绍了本次活动的主讲老师及课程内容。

 

 

梁浩律师擅长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特别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课程内容主要围绕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作为诉讼律师应当具备的律师思维和能力以及民事诉讼的业务流程三部分进行。

 

首先,梁浩律师从自己办理的因对方当事人缺乏诉讼请求权基础被驳回诉求的典型案例抛转引玉,重点讲述了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请求权基础的理论知识,认为请求权基础的确定直接关乎案件的胜败。

 

接下来,梁浩律师通过医生劝阻电梯吸烟案、房地产公司扩张家电公司案对比了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非诉律师思维与诉讼律师思维的差异,强调了诉讼律师应当具备证据、规则、程序、逻辑、逆向思维及请求权基础思维,同时还应当具备归纳总结、分析判断、反应速度、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大局观和有气势等特殊能力。他针对上述思维和能力的训练,为青年律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最后,梁浩律师对业务洽谈技巧、案件的初步准备、代理思路的确定、法律文书的撰写、证据目录的制作、立案程序的跟进、开庭前的沟通准备、庭审中的发言及笔录审核和开庭后的复盘汇报等诉讼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重点讲述了诉讼中应当注意的原被告代理问题,起诉状、答辩状和代理词等法律文书的书写问题,证据质证的技巧问题及类案检索报告的制作问题。

 

活动最后,梁浩律师对前来听课的中伦律所同仁表示感谢。在场的律师结合自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问,梁浩律师作出了详细解答,强调要让客户看到我们付出的努力,表述要具有感染力,并且突出自身优势。同时,梁浩律师对青年律师提出了期望并给予鼓励。

 

梁浩律师运用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讲述了民事诉讼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以及应对方法,其精彩分享使在场的每一位律师受益良多,活动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张璇(民3部)

摄影:吕彦

审核:占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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