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22年度第二次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2/07/25

2022年7月23日8:30-12:00、13:30-18:00,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在天屿湖假日酒店(湖北省汉川市)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

 

 

本次会议由立丰所首席合伙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主任汪少鹏主持,除2名高级合伙人因工作原因请假外,23名高级合伙人均参加会议。

 

汪少鹏在会议开始时指出,值此酷暑之际,律所将2022年度第二次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安排在风景秀丽的天屿湖假日酒店召开,既体现了会议的重要性和律所对会议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律所对高级合伙人的关怀。根据2022年度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第一次权益合伙人会议形成的决议,由高级合伙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张用江、刘文武二位同志分别担任制定关于律所分所和合伙人二个方面“一揽子”制度的负责人,组成专班,采取考察、调研、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完成了《立丰所分所管理办法(草案)》和《立丰所合伙人制度(草案)》,正式提交本次高级合伙人会议审议与表决。

 

汪少鹏表示,制定合伙人制度和分所制度,是保障立丰所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顶层设计,意义非常重大。他结合自己对制定两项制度的初衷和有关核心内容的理解,就立丰所未来应当坚持走“稳定、创新、扩张”的特色发展之路,谈了自己的思路与想法。

 

根据议程,由高级合伙人、律所主任刘勋和高级合伙人、党委书记易卉分别向会议报告了律所2022年度半年工作和立丰所党委会成立的情况。

 

随后,由刘文武、张用江分别就二项制度的起草过程和相关重点内容进行说明,全体高级合伙人对合伙人、分所两项制度草案中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会议决定,鉴于两个制度的特别重要性,制度起草工作专班将根据与会高级合伙人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两项制度草案内容,并定于本年度第三次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对二项制度草案进行最终审议与表决。

 

会议还讨论了各类合伙人的升级等其他问题。

 

 

会议最后,汪少鹏表示,本次会议体现了立丰所高级合伙人这一群体的格局、情怀、责任与担当,以及对立丰所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的清晰认识。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及其所释放的积极效应,必将进一步推动立丰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撰稿:戚萌

摄影丨编辑:熊敏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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