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充分利用坚持刑事辩护理论研究的基础,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以及高度专业化刑事辩护团队的实力,为该《实施意见》的出台积极建言献策。
2023年1月19日,立丰所收到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函》,律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律师、律所主任刘勋律师高度重视,对修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具体部署与安排。律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积极组织刑事辩护律师认真研究与讨论,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以书面函方式回复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律所高级合伙人周宏力、陈亮、汪群、聂义明及杨新堂等多名律师均提交书面修改意见。
立丰律师对《实施意见》提出了“添加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表述”、“及时告知辩护律师案件程序性事项”、“增设申请听证条款”、“完善辩护律师申请检察机关调取证据规定”、“增设辩护律师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形式和方式条款”、“增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检察官说理”等修改意见,上述意见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采纳。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推行并落实检察环节刑事辩护全覆盖,做到全过程、实质化地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实施意见》内容丰实、前卫、创新,体现了极强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与公正理念。我们相信,随着《实施意见》的着力推行与落实,必将显现极大的引领作用,并释放积极的综合效应。
图片来源:“武昌检察”公众号
稿件来源:立丰刑专委
编辑:熊敏
审核: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