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一党支部走进潜江实验高中,为教职工开展普法讲座
发布日期:2024/05/21

 

2023年11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该规定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出新要求,进一步严明事业单位各项纪律规矩。为强化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法治观念,引导教职工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教,增强法治校园建设。2024年5月17日上午,中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第一党支部委员会(下称“第一党支部”)党员律师阮慧静,实习律师谭晰雅走进潜江实验高中,对教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阮慧静律师结合身边时常发生的酒驾醉驾、职务侵占、猥亵性侵等反面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为该校教职工讲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问题,重点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详细介绍过失犯罪、故意犯罪的区别及量刑和处分标准。通过警示教育让各位教职工把遵纪守法刻印在心,增强了教职工的法治意识。

 

阮慧静律师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文,宣传涉及教育教学、未成年人保护、师生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重点围绕学生溺水事件集中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家长、监护人、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各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为学生安全教育提供了参考。

 

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校园氛围、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立丰所的社会责任与担当。立丰律师在党的领导下,将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继续贡献律师法治力量,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撰稿:立丰所第一党支部

编辑:熊敏

审核:程客彬、聂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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