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论证会在立丰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4/08/20

 

2024年8月14日下午,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WG19)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召开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工作会。

 

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主任张大维,副主任张民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标准工作组秘书长高凌燕,秘书处金晶,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鑫,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梅雪峰,副会长刘勋,法律顾问专委会主任弭晶,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梨园街道、武汉市红卫路街道、武汉市钢化村街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委会副主任、立丰所管委会副主任夏爱华主持。

 

 

湖北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鑫简要介绍了湖北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现状,他表示湖北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近年来稳步推进,已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法律顾问成为依法治理的参与人、矛盾纠纷的解铃人、社会稳定的守护人。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仍存在经费无法保障、法律顾问资源区域分布不均、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考核制度不完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律顾问缺乏协同意识等问题。他肯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制定的积极意义,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立丰所高级合伙人何炼高律师代表调研单位汇报了调研工作的相关情况,表示立丰所接到调研任务后迅速成立调研小组,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访谈及线上调研的方式对湖北省内24家单位及59位个人开展了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现阶段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意见。

 

 

与会专家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熊远峰,黄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纪德军,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友友,武汉市洪山区梨园街道办事处鹏程花园社区副主任熊克飞,武汉市钢化村街111社区副书记付雅云,武汉市红卫路街道办事处科大社区民调主任李星,在结合实际工作与调研情况基础上,分享了可供借鉴学习的经验并提出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

 

会议介绍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项目背景及相关工作概况,指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我国基层法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各起草组在工作中应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标准质量,在加强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标准制定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创新性。

 

会议强调,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服务流程,创新宣传方式与服务方式,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激励机制及经费发放机制等管理机制,以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撰稿:涂诗轩

摄影:吕彦

编辑:熊敏

审核:夏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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